一、調查背景及意義
四川省一直以來都是農業生產大省,然而生產收益總是與生產風險并存。為了科學有效地規避農業風險,四川省從2007年開始試點推行農業保險。近些年四川省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有目共睹,但在推行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阻礙,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與挑戰。本報告立足于四川省現有農業保險發展路徑,分析四川省農業保險發展的基本情況和現有路徑,結合鄉村振興的大背景提出一些建議,以期為促進四川省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提供參考價值。
二、調查時間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5日
三、調查地點
四川省
四、調查對象
四川省鄉村居民
五、調查內容
(一)四川省農業保險現有發展路徑存在的問題
1.農業保險立法不完善
農業是人類生存的基礎,農業保險又是對農業生產發揮兜底和保障作用的風險轉移工具,其重要性決定了農業保險立法必須科學細致以便促進農業的良性發展。自2012年頒布農業保險法,四川省也在根據當地不同的農業種植畜牧業問題出臺不同的法規條例,目的就是要促進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減少監管盲區,減少騙保、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的存在以便更好地保護農民的權益。但實施至今,四川省的農業保險仍然存在很多盲區,農業保險關于一些細致性的問題仍存在異議,亟需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便依法可依、依法可治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正確道路。
2.農戶保險意識薄弱,意愿不強
目前四川省農業保險的發展還面臨著農戶保險意識薄弱、投保意愿不強的問題,可能有以下幾點原因:①保險金額低、保障不足、農民對政策性補貼產生依賴性;②提高保額擴大保障,農民承擔不起較高的保險費;③農戶保險意識薄弱,對保險了解不夠特別是保險的保障作用和轉移風險作用。大量農戶由于知識水平不高,鄉鎮單位未對農戶進行過多的農險知識普及導致農戶的風險轉移意識不強,一般都選擇風險自留用前幾年的收成盈余來彌補一時的虧損,但這種只適合應對短期小范圍頻率低的生產風險。因此,相比較前兩者可以從根源上改變現狀,提高農業保險密度和深度,為農戶轉移生產風險提供保障的應該是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讓他們認可保險相信保險。
3.農業保險發展缺乏專業性人才
從產品研發的角度來看,農業保險的創新發展需要的是對農業生產、養殖有深入了解最好是有實踐經驗的人才,對生產中的風險、成本、生產階段等非常有經驗的人,再結合其他保險公司的產品、當地的農業發展特色、自己的保險專業知識進行產品創新解決問題。因此農業保險的長遠發展需要培養一批既具有農業種養殖實踐知識的人才,又要有關于保險和農業保險理論性知識的人才。四川省比較出名的培養專業性農業技術人才的高校有四川農業大學、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等,但對于農險市場而言缺口仍然很大,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步伐也太慢,農業保險專業性人才較為匱乏。
4.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凸顯
由于保險產品費率定價不科學,在理賠時因人而異、賠多賠少、賠與不賠隨意性較大,且理賠時由于地區偏遠、保險標的分散等問題定損理賠難。針對法律和銀保監會監測不到的農業保險盲區,利用財政專項補貼騙取保費虛增投保戶以及農民利用務農經驗逆向選擇等多種不合市場準則的現象頻發。比如,農民比起保險公司多年種養殖的經驗更有利于農戶,在氣候、自然災害、蟲災甚至是種植早期就能估計農業收成,選擇是否投保。
5.巨災風險機制尚未健全
無論是農業保險方面還是去年疫情,保險公司之間或者商業保險公司于政府之間都應健全巨災風險機制。比如2019年四川省僅因洪澇和地質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73.8億元,全年農作物受災面積333.7千公頃,其中絕收面積34.6千公頃。在沿海地區,2019年一場臺風“利奇馬”直接造成嘉興全市直接經濟損失1.45億,其中包括農作物受災、大棚等農業設施損毀、畜禽、漁業生產損失等,商業性保險公司農業賠償的金額合起來可能都超過了幾年的盈利總和。四川省目前尚未健全巨災風險機制,無論是通過各保險公司聯合、再保險還是通過政府來分散都尚未健全。
(二)鄉村振興背景下四川省農業保險發展路徑建議
1.完善農業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但規范健全的法律能夠為農業保險的發展保駕護航。政府部門應該結合四川省農業保險發展中的具體問題和可能遇到的情形制定相關的法規條例,規范農業保險的經營、監管、地位、農業保險資金的使用范圍等,不斷細化不斷明確農業保險發展中存在的模糊地帶,要做到有法可依盡量做到具體行為參照具體法規。也可借鑒國內外優秀的農業保險法規不斷發展完善,借助法律法規的強制性、不可隨意更改性以及普遍約束力等特點去規范農業保險的發展,保障四川省農業保險的順利、健康發展。
2.增強農戶的保險意識,減少道德風險
在增強農民的保險意識方面,需要當地政府、區級部門、鄉鎮和承保機構積極響應省政府的號召,積極宣傳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可以采用發宣傳單、投放廣告、專業人員下鄉講解、電話詢問、實地走訪等方式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讓農民對農業保險的保險責任、理賠流程、保險費率等有所了解。對于農民多年的種養植經驗、對農業保險的認識不足、對農業保險法監管內容不清晰等原因也要防止農民極端選擇騙保,誤以為農險有利可圖。
3.積極培養農業保險專業人才
在人才培養方面,四川省政府可以鼓勵高校開設有具有農業實踐和保險理論知識的課程,可以實地去農田、農場進行查勘定損等實踐達到學以致用的效果。構建專業的保險服務人員培訓體制,增強專業知識能力,可以在招聘時選用農學方面的高材生后期進行保險知識的學習來進行綜合培訓,也可以就現有人員進行理論知識的教學、考核、實地應用等,總之要將農業與保險服務業相融合培養出兩者兼顧的高端人才。在農民方面,由于農民具有多年的種養殖經驗,對農業風險也更為敏感,可以加快對新型技術農民培養的步伐。
4.建立農業保險信息共享平臺
應該加快建立農業保險信息共享平臺,各級政府、保險公司、鄉鎮經營部等經營主體都應加入,公開財政撥款具體支出項,實時更新,動態掌握農戶投保和以往賠付信息。市、縣政府要求進行一定的政務公開,清晰透明列出農業保費收入及給予的補貼支出,補貼險種等。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提高保險公司監管效率,科學厘定農業保險費率,實時監測通過互聯網監控監測農業發展,雖然成本可能較高,但監控還是有著很大的優勢。自2020年四川省已經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實施農業保險承保電子化,而電子化承保流程可以實現承保全過程的數據可追溯公開透明,極大地保障了農戶和保險公司的利益。通過電子化承??梢詼蚀_的統計出具體的投保農戶和農民的生產情況,減少虛報投保農戶和虛增投保面積的情況。
5.健全巨災風險機制
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全國乃至全球都處于一種巨災風險中,保險公司發揮自己”保險姓?!暗慕洜I理念,肩負起企業責任,為數百萬醫護人員免費提供保障,將新冠納為保險責任進行賠付,在災難面前支援物資資金,這都需要建立一個強大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健全巨災風險機制應該從兩方面進行,由于農業風險發生帶來的巨災性和小農經濟的脆弱性,各保險公司應該共同建立巨災風險保險金進行一個風險的二次分散即再保險機制;另一方面則是由中央政府及各級政府設立地區性或全國性的農業再保險公司,不斷完善巨災風險的分散機制。
6.完善補貼機制,調整和明確政府職能
現階段財政補貼存在著東西補貼不平衡的現象,就四川省省內而言也存在省級財政補貼不平衡,未綜合考慮農業發展現狀。這種“一刀切”的補貼方式,未考慮地區差異和地方特色,且對保險公司經營的費用補貼不夠明確,容易產生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負向激勵。從根源上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要求,明確補貼的主要農產品,支出多少按比例補貼多少。后期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農業保險費補貼績效評價,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進行適當比例的經營補貼等。政府應該明確在農業保險服務鄉村振興中的主體擔當意識,根據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的農業保險險種、不同的農險經營主體進行差異化補貼創新補貼方式,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和轉移農業風險方面的兜底性作用
六、結論
目前,四川省已形成“政府推動,政策扶持,市場運作,風險共擔,自主自愿”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機制,根據四川省農業發展的現狀及未來趨勢應該堅持已經確立的農業保險機制。從2007年四川省試點農業保險以來,從保險險種、保障范圍、保障機制來說都有明顯的發展,但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不同的農業風險之間也會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四川省農業保險的發展仍面臨著諸多問題。比如不同農險產品之間太過相似、農險產品供給不足、單一的物化成本保險難以將技術風險市場風險考慮其中、財政補貼各市縣各品種之間仍然存在差異、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仍然存在等。為了四川省農業保險和農業產業健康良性發展,不僅要根據特色農業研發創新保險產品,通過保險責任區別保險產品的獨特性,還要加強對農民的保險意識宣講、加強對保險公司市縣級政府的監管、加強農業信息化平臺建設讓數據公開透明等管理措施,促進四川省農業保險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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